关于编报2019~2021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学校“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预算管理整体部署,结合《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6号)、《北京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8〕2210号)和《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体字〔2018〕8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 2019~2021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计划方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统筹

“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由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北京市共建学科建设经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项目经费、校友会捐赠专项配套资金等资金来源组成。

二、编制要求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双一流”建设项目计划方案编报工作,按照“双一流”建设专题工作会会议纪要精神和要求,对各自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绩效进行科学预判,合理调整经费额度和实施项目,有的放矢,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计划方案。

三、编制说明

1.加强项目论证,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论证。

2.进一步细化完善分阶段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进度、工作思路、具体举措、方法步骤,做到项目可跟踪、可把控、可操作,确保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经费预算执行进度“一体化”“双关联”。

3.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综合考量经费执行成效,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4.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注重实效。项目计划方案经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初审通过后,学校将组织专项评审,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投向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四、报送时限

请各项目责任单位在2019~2021年“一上”预算申报材料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细化项目计划方案,于2018年12月24日(周一)17:00前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北办109室),电子版以本部门、本单位全称命名,发送至guihuachu@bsu.edu.cn。联系电话:62986642,62989287。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