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中英:打赢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攻坚战总体战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就如何在新时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做了系统部署。《总体方案》的出台突出强调了深化各级各类教育评价改革的紧迫性、系统性和全局性意义,标志着我国教育评价改革正式步入深水区、进入新阶段。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好领导作用

教育评价改革意义重大,同时也非常复杂。从意义方面来说,教育评价改革既涉及教育评价领域中具体问题的解决,又涉及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国家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等宏大目标的实现。从复杂性方面来说,当前我国教育评价中一些顽瘴痼疾问题的形成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有教育内部的原因,也有教育外部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认识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社会成因。以往在中高考评价、教师学术评价、大学和学科评价改革中,经常会出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现象,问题的彻底解决往往超出教育系统自身的能力范围。此次《总体方案》经中央深化改革委委员审议通过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正说明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并因此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顶层设计和工作统筹,研究工作落实,切实担负起落实《总体方案》的领导责任。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须严格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只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率先树立了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发展观、质量观和政绩观,真正发挥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领导作用,《总体方案》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才能够得到实质落实并取得预期成效。

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挥好主体作用

学校是教育教学的主体,担负着立德树人的任务。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过程中,学校的主体作用不可忽视。根据评价类型的不同,学校在教育评价中发挥主体作用的方式也不相同。

教育评价分为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前者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第三方组织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绩效开展的评价,后者指学校基于自身办学目标、育人理念等对教师和学生开展的评价活动。在接受外部教育评价过程中,学校作为被评价的对象,其主体作用表现在积极参与外部评价指标体系的讨论,基于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的立场,对外部评价指标体系及据此开展的评价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正确地应用评价结果来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针对社会上一些不合理的外部教育评价行为,学校要有分析、辨别和免疫能力,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就内部教育评价而言,学校应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应用好在内部教育评价方面的自主权。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评价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管理等学校各项活动的根本标准,内化到校内各种各样的评价制度中去,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评价体系。

学校内部的教育评价制度,要反映学校的办学定位、目标和特色,体现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反省和改变传统上学校内部评价过多、过细、过频和过于功利化的问题,引导广大师生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教育教学、学习与成长上,营造校长专心办学、教师静心从教、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

专家学者要发挥好专业支撑作用

教育评价是一种具有高度专业性的活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需要建立在严谨的科学研究基础之上。以往的一些教育评价改革之所以出现摇摆不定、争讼不断或“钟摆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评价方案的出台,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和充分的价值辩护,最后不得不诉诸行政决定。

《总体方案》的具体落实,需要发挥好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专业支撑作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也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参与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攻坚战总体战,为《总体方案》的落实落地和取得成效贡献专业力量,从而使得《总体方案》的落实不仅是一种政策行为,也是一种专业行为。《总体方案》也明确提出,要加强教育评价的专业化建设,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创新评价工具,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等。

从落实《总体方案》的实际需要出发,当前专家学者可以发挥的专业支撑作用包括宣传解读《总体方案》研制和出台的背景、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路径等;研究当前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介绍和分析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宏观、中观和微观教育评价改革领域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技术;支持一些地区和学校在《总体方案》精神的指导下,开展区域和学校教育评价改革的试点或试验,总结分析一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努力将它们提升到原则和规律的水平;促进教育评价问题的跨学科研究,依托学会、项目、会议等平台,汇聚多学科力量,深化对教育评价的理论、政策、技术和实践等方面的研究,推动教育评价研究的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评价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对话,传播教育评价改革领域的中国理念、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

社会各界要发挥好协同支持作用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社会各界也不能袖手旁观,而应该积极参与,发挥好协同支持作用。这是因为,学校虽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但选人用人则不仅在学校,更在全社会;学生的来源也不在学校,而是成千上万的家庭。因此,社会上选人用人的观念、标准、要求以及广大家长的教育观、成才观,都会对整个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的教育评价产生深刻的影响。

如果各级党政机关、各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缺乏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念,在选人用人方面不能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衡量、唯才是举,用“双一流”“985”“211”等高校的学历设置门槛,片面强调本科第一学历以及学位、“帽子”(即人才称号)、奖项等,自然会导致教育系统内部评价的价值偏差,并产生极其负面的社会效应。

如果广大的家长认识不到自己孩子身心发展的独特性和潜能,偏执地用“别人家的孩子”作为标准来要求自己家的孩子,不支持孩子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基础、理想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学习路径,那么也会给学校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带来极大的压力。

同样地,在这个发达的信息时代,新闻媒体如果能够以引领教育舆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己任,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社会心理预期,增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社会共识,就会对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产生正向支持和推动作用。在当前,新闻媒体要注意淡化对各级各类学校中高考的状元、“清北率”、“考研率”以及一些人才“帽子”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成效、广大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科研人员的科研创新和贡献以及学校内涵式发展经验与做法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实现《总体方案》提出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大中小学校、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对于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和方向性达成了高度共识,积极发挥各自作用,共同研究和协同推进各项改革方案的落实,《总体方案》就一定能够取得预期的成效,推动构建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新体系,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正确价值指引和有力制度保障。

(作者 石中英 系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